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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子俩“对阵”夫妻俩刀棍相向
发布日期:2009-07-10浏览次数:字号:[ ]
  

  常言道“远亲不如近邻”,可在远安某村,就因为邻居家的牛吃了自家的竹子,多年的邻居大打出手,父子俩“对阵”夫妻俩,结果打斗中三人受轻伤,谢某、徐某、谢某之子、付某涉嫌故意伤害罪,被依法提起公诉。

  据调查,与案的四人均系远安荷花镇某村村民,谢某(54岁)与徐某(56岁)、付某(53岁)夫妇系邻居,2008年2月12日下午,因徐家的牛吃了谢家栽种的竹子,谢某和徐妻付某发生争执,谢某打了付某几耳光。之后,两人互相辱骂并互折对方的果树。谢某用刀砍倒付某屋后的一棵树时,付某持竹棍击打谢某的额头,谢某夺过竹棍,对付某的头部、身体进行殴打。

  徐某听见妻子的呼喊声后,持刀赶来,见妻子挨打,便用刀砍谢某的头部、面部等部位。徐、谢两人在地上扭打过程中,谢将徐手中的刀夺走,徐乘机跑开。谢起身后见付某躺在地上,便用脚踢付的身体,致付某左侧第7、8肋骨骨折。

  谢某之子(25岁)回家后见父亲被砍伤,心中有气,便持一根松木棒跑到徐某屋前稻场,用木棒击打徐某左胳膊,致使徐某受伤。经法医鉴定,谢某、付某、徐某三人的损伤程度均已构成轻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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