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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安县人民检察院2007-2009三年检察工作发展规划 点击:
远安县人民检察院 2007-2009三年检察工作发展规划
远安县检察院经过多年的建设与发展,各项检察工作有了长足的进步。为进一步巩固现有工作成果,推动远安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根据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决定的实施意见》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基层建设纲要》的要求,结合我院检察工作实际,制定2007-2009三年检察工作发展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检察工作,认真贯彻中央《决定》,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要求,深入实践"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全面落实"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的检察工作总体要求,以市院对各县市区院检察工作目标量化考核工作和“创争当”等活动为载体,以人为本求活力,文化育检强素质,科学规划促发展,寻求特色创品牌,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探一流机制,创一流业绩,树一流形象。经过全院干警共同努力,使各项检察工作全面、健康、协调、持续发展,队伍整体素质显著提高,基层院建设再上新台阶,为构建和谐远安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 2、坚持科学发展观,用发展的思路和理念全面谋划检察工作。 3、坚持与时俱进,创新检察工作,在创品牌、创特色上下功夫。 4、坚持公正执法,全面落实检察工作总体要求。 5、坚持服务大局,拓宽服务领域,改进服务方式。 三、奋斗目标 (一)总体目标 1、单位:三年内实现省级先进检察院、省级文明单位目标,并向全国先进检察院目标迈进。 实现总体目标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07年争创市级先进检察院和市级文明单位 第二阶段:2008年争创市级先进检察院和省级文明单位 第三阶段:2009年争创省级先进检察院并向全国先进检察院目标迈进。 2、科室:三年内有30%-40%的科室即4-5个科室被市院表彰为先进科(处)室;力争有1-2个科室被评为省级先进科(处)室。 3、个人:培养1-2名在省、市有影响的先进典型;培养2-3名在省、市有影响的优秀公诉人、优秀侦查员、办案能手。 (二)具体工作目标 1、建一流班子。领导班子结构合理,优势互补,整体功能强,具有较高的理论政策水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定坚定有力。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学习、议事和决策机制完善,决策科学无失误。班子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传统进一步发扬,勤政廉政,团结务实,开拓进取,率先垂范,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强。积极参加县委组织的“五好基层党组织”创建活动,并取得优异成绩。 2、带一流队伍。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从严治检,切实加强纪律作风建设,队伍思想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爱岗敬业。严格条件进人,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提拔任用条例》,坚持依法管理;坚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一岗双责,干警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事件发生;不断强化竞争激励机制,适时进行竞争上岗和双向选择,不断增强队伍活力;开展创建“学习型检察院,当学习型检察官”活动,建设高素质的专业化检察队伍。干警执法水平和办案能力得到较大提高,尤其是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职能作用得到发挥,法律监督效能进一步增强。机关党的建设和检察文化达到较高水平,思想政治工作活跃,队伍和谐,充满生机;文明创建工作获省文明单位称号;“五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受到市级表彰;被评为县优秀“五型机关”。50岁以下干警100%达到大学学历;未进入检察官系列的业务骨干80%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要通过加强人才培养,推进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并在全市乃至全省形成特色。 3、探一流机制。完善领导决策机制,推动检察委员会改革,在检察决策层面上规范执法行为。健全队伍管理机制,从提高素质上规范执法行为。健全管理机制,从执法保障上规范执法行为。注重科技强检,完善“两房”建设、三级网系统建设和检察信息资源数据库系统建设,档案管理升省特级,50岁以下干警能熟练操作计算机,35岁以下干警全部通过国家计算机等级一级或二级考试;初步形成检察业务、队伍和信息化“三位一体”长效管理机制体系,通过信息网络手段对各项业务工作实行严格的流程管理、质量控制,逐步实现办公、办案和干部考核信息化。 4、创一流业绩。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职能作用发挥充分,办案数量保持相对稳定,发现和查办案件能力进一步提高。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中,大要案率达50%以上,起诉率和有罪判决率达100%。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在检察环节正确贯彻实施,所办案件质量高、效果好,法定时限内案件审结率、批捕准确率和起诉案件有罪判决率达100%,无错捕错诉。刑事诉讼监督工作成效明显,犯罪案件得到有效查处,有力地保障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检察业务工作综合排名有4-5项在全市领先。积极探索刑事和解工作并在全市乃至全省产生影响。 5、树一流形象。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检察工作得到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及有关部门关心和支持,加强内部监督,检察人员社会形象好,公正执法。认真履行检察职能,积极为县域经济和新农村建设服务并取得明显成效。信息、宣传工作稳步发展,定期通过新闻媒体将院重大活动、重大案件的查处等情况及时向社会进行公开。机关工作、生活环境不断改善,办公、交通、通讯设备不断加强,侦查案件的科技含量逐步增加。 四、工作措施创新要求 (一)坚持人本化管理理念,全面提升干部队伍综合素质。一是突出引导性培养。最大限度地调动干警的积极性,使岗位成才不是“赶着鸭子上架”,而是成为干警的一种自觉追求。按专家型人才、复合型人才、实践性人才三个层次制定三年人才培养规划。规划相应的目标与措施,分段组织实施,使干警赶有目标,学有方向。二是突出个体性培养,坚持每年投入一定数额的费用,用于干警知识更新培养工作,院党组定期对干警情况进行研究,确定培养对象后,分析其优缺点,针对不同的对象采取不同的方案,既“吃大锅饭”,又“开小灶”,既要“吃得饱”,又要“吃得好”。对一些已在侦查一线工作了多年的同志,就在继续提高讯问等技能同时,着重加强科技强侦的学习培训,提高他们的科技素养。针对年轻干警反应快、表达能力强的特点,将其调入公诉等主要办案部门,有意识地指导其多办难案、大案,对讯问、出庭等诉讼活动进行录相会诊,使其办案能力、出庭水平等岗位技能得到迅速提高。三是突出实践性培养。紧贴检察工作的实际需要进行培养,使干警的知识、经验储备尽快转化成实实在在的执法能力、工作能力。业务科室定期组织侦务会、诉务会、法律文书评比会。每年拟定数个重点调研课题,确定有关干警为课题负责人,限定时间提交调研成果,提高其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对组织能力、工作魄力不足的干警委以党、工、团的工作加以锻炼。安排后备干部列席检委会,就有关研究决策事项首先提出建议、方案,锻炼其统筹全局,科学决策的能力。 (二)坚持文化育检理念,大力加强检察文化建设。以“创建学习型检察院,争当学习型检察官”活动为平台,营造良好的检察文化环境。要通过建立“检察理论与实践研究小组”,利用院局域网开辟“远检论坛”,举办案例分析会、读书会,以及开展名言警句征集活动等形式和载体,使建设学习型机关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卓有成效。首先,从征集名言警句入手,营造机关文化氛围,推动学习型机关建设。凡有益理想信念和宗旨观念,有益学习知识增长才干,有益道德修养升华境界之名言、名句、名章、名辞,均在征集推荐之列。上至党组成员、下至每个干警,都要参与征集活动。二是着眼长远,培育树立新的学习理念。要教育和引导干警把创建学习型检察院,与传统意义上的学习区别开来,让干警知晓学习型组织不是号召大家读读书,成立几个学习小组,核心虽然还是学习,但它是与知识经济时代相伴而生的一场革命。从本质上讲,它是一种新型管理模式,把组织全员学习与各项学习与工作一体,形成工作与学习良好互动的局面;从方式上讲,它把个人学习行为变成团体学习行为,寻求集体心智的提升;从价值追求上讲,重在以个人及团体能力的提高实现发展,促进创新,推进个体素质的整体发展、和谐发展、全面发展。院党组将采取相应措施,把这种新的学习理念转化为每个干警切实的实际行动。三是组织引导检察干警参与先进检察文化建设,按照干警的特点、爱好和兴趣,组织成立体育组、书法组、摄影组、理论研讨组和信息宣传报道组等,经常组织开展有益活动。每年举办“检察文化周”、“论文研讨会”以及摄影、书法等比赛,丰富干警的文化生活,为干警积极参与检察文化活动构建良好的平台。 (三)坚持发展奋进理念,创新工作机制。为确保本规划提出的奋斗目标,要形成以各项制度为内容,以百分考核为主线,以确保检察工作持续发展为目的的监督、检查、考评管理机制。一是案件质量保障机制。主要是用教育、行政、法律等有效手段,保证和促进有关法律监督职责部门的干警依法办案、文明办案、积极办案、办“精品”案件。其一,实行办案责任制。以省院各项业务工作规范文本为依据,全面地规范每个部门和每个人的责任。其二,强化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对业务部门制定案件考核制度和处理办法,对反贪、渎侦、批捕、公诉部门实行一案一评。对民行、监所、控申部门所办案件实行抽查,针对办案作风,工作中易出现的问题建章立制,强化监督检查力度。对考核结果差的,采取书面检查,调整岗位,降职或免职、待岗等办法进行处罚。二是机关事务管理机制。主要是通过对各科室局和每位干警实行目标管理,规范机关事务各方面的制度,充分调动全体干警的积极性,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和后勤保障机制。第一,实施“日常行政管理工作机制”,实行不定期签到与临时抽查制度,使日常行政管理工作更加正常化。第二,实施“文秘内勤工作机制”。明确文秘内勤岗位标准,明确信息、调研、宣传工作目标任务。规范统计报表工作,使文秘内勤工作更加规范化。第三,实施“后勤保障工作机制”,对行财强化管理,强化审批,实行分管领导一支笔,大额开支由院领导集体决定。严格水、电管理,减少一切不必要的日常行政开支,对车辆管理实行分片管理与统一调配相结合的办法,使后勤保障工作更加科学化。三是队伍建设管理机制。重点突出“三个机制”和“四个工程”。“三个机制”是:实行“绩效评价机制”,全员考核、成绩量化、奖惩兑现、优胜劣汰;实行“党风廉政建设机制”,加强党的建设,构筑立体监督网络;实行“监督制约机制”,多渠道地接受党委、人大和群众的监督。“四项工程”是:实行“示范工程”,院领导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以高尚的人格和良好的形象感召干警;实施“民主工程”,涉及检察工作的重大问题,广泛听取干警的意见,充分依靠干警开展工作;实施“关爱工程”,党组和领导坚持把干警的冷暖放在心上,及时为干警排忧解难;实施“素质工程”,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分层次全方位地提高干警的整体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 (四)坚持创优出特理念,创立检察业务工作品牌。一是加强诉讼活动中对人权保障的监督。就是在诉讼过程中,为了保障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而制作的一种表格。就其合法权益是否被剥夺,自嫌疑人被拘留时起,由监所检察部门交由嫌疑人填写;在审查批捕环节,由侦查监督部门交由嫌疑人填写;在审查起诉环节,由公诉部门交由嫌疑人填写;移送起诉前,收入审查起诉副卷。二是加大捕后变更强制措施监督力度。侦查监督部门对公安机关捕后变更强制措施的审查权,变事后监督为事前审查,与公安机关协商达成共识,制定《关于对已经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实施法律监督的暂行办法》,使事前审查成为一种侦查监督工作惯例。三是积极从事刑事和解探讨实践。主动与县司法局、村级调解委员会取得联系,就农村、社区发生的一般刑事案件实施刑事和解寻求共识,建立工作机制,为建设和谐农村、和谐社区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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