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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念检察机关恢复重建30年征文--一次难忘的化装侦查 点击:
纪念检察机关恢复重建30年之“我与检察事业共成长”主题征文
一次难忘的化装侦查 远安县人民检察院 刘忠林口述 张芳林整理
1990年4月的某一天,天上下着毛毛细雨,一个中等个子、略显瘦削、自称是远安县某劳动服务公司副经理的人,风尘仆仆来到兴山县某油漆厂联系业务,遇到了对方的盘问:“你来了几个人,电话号码是多少,有无名片?……”,“我们来了两个人,司机在那边等我,我刚上任,名片还在印,单位还没装电话……”,“你的车怎么没有牌照?”,“是新车。” ……盘问过后,该“副经理”介绍说:“我是远安赵某介绍来的”,这时对方才消除了满腹怀疑,开始与这位“副经理”谈起了业务。 业务谈好后,“副经理”故意压低嗓门,凑到对方耳边说:“我这么远来兴山也不容易,是不是……”,并神秘地捻捻手指,作出数钱的动作。对方不由思索地接过话说:“3.5%”。“副经理”随即从身上拿出一封信,递给对方说:“你不相信我,这是赵某的亲笔信,他告诉我不止这个数”,对方说:“5%”。“副经理”问:“我初次搞这个业务,别人该不会发觉吧?”。“我们用信封装的,给赵某的两次就是这么办的,你放一百二十个心!”。 这位“副经理”当天风雨兼程赶回远安,找到兴山县某油漆厂在远安的推销员,此时这位“副经理”又摇身一变,成了赵某的表弟。一番言词过后,推销员确信无疑,便与他订立“攻守同盟”,还提笔给赵某写了一封“赵某放心,决不会出卖朋友”的信。第二天,县某公司经理赵某被“请”到了检察院,经巧用证据策略,攻其要害,使其坦白交代了自己1986年以来在与广东、河北、山东等9家单位的业务往来中,利用职务之便收受回扣31笔1.5万元的犯罪事实。 直到案子破了,人们才明白,这位“副经理”不是别人,却是远安县检察院的老侦查员刘忠林。原来,“两院”通告发布后,检察院连续接到群众对赵某经济问题的举报,要求调查处理,检察院直接给赵发了3次《公开信》,促其投案自首,而赵无动于衷,经派人初查,也毫无结果,刘忠林便化装侦查巧取证据,智破了这一万元受贿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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