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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检察官的风采——郑莉萍事迹 点击:
女检察官的风采 --记远安县人民检察院郑莉萍同志的先进事迹
远安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主诉检察官郑莉萍同志,自95年进入检察机关工作以来,凭着对党的忠诚,对检察事业的热爱,数十年如一日,认真履行着自己的职责。特别是在公诉部门工作的三年时间里,她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学习,带头办案,立足本职,一年一个新起点,一年一个新突破,努力创造一流的工作成绩,在平凡的岗位上,为法律的公正实施挥洒着辛勤的汗水,书写着无悔的人生。2006、2007年连续2年被评为市先进检察官,优秀公诉人,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2008年3月被评为首届宜昌市“十佳女检察官”,同时被授予市“三八红旗手”、县“十佳三八红旗标兵”荣誉称号。 一、 思想坚定,政治素质好 成为一名优秀的检察官,是郑莉萍多年以来不悔的执着和追求,从跨入检察机关大门的那一天起,她便决心把自己的命运同胸前的这枚检徽紧紧连在一起。她始终坚持政治理论学习,认真领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及时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用科学的理论武装自己,不断加强个人政治思想修养,增强大局意识,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以强烈的责任心和神圣的使命感献身于检察事业。工作中,她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以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和严谨的工作作风,严把事实关、证据关;她恪尽职守,爱岗敬业,主动承办大案、难案、要案,准确有效地打击犯罪,为保一方平安付出不懈的努力。通过近年来的专项学习教育整顿,她不断规范执法行为,增强公正执法的意识,做到忠实于党和人民,忠实于法律,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 以实际行动诠释着一名基层女检察官的为民情怀和正义力量。 二、恪尽职守,完成任务好 2005年初,因工作需要,郑莉萍由院办公室到公诉科工作,从综合部门到业务部门,她迅速地实现了角色转变,一步一个脚印,一年一个新起点,一年一个新突破,2006年任主诉检察官,同年被评为全市先进检察官,2007年在全市优秀公诉人比赛中脱颖而出,取得较为理想的成绩,被评为市优秀公诉人,同时荣立个人三等功。业精于勤,她之所以能在公诉岗位上干出让人称道的成绩,主要就在于她勤学、肯钻。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为了弥补自己业务知识的匮乏,她全面系统地学习各项法律法规,虚心请教,潜心钻研公诉业务,注重理论联系实际,认真接受任务,迎接工作中一个又一个难关的考验。三年的公诉岗位砺炼,使她成为一个能独挡一面的办案人员,2007年她主办了宜昌市院交办的某地法院庭长陈某民事枉法裁判、执行判决滥用职权案、远安县某单位范某等四人职务侵占大案、远安县某银行张某特大挪用公款、挪用资金等案件,成功完成了这批案件出庭公诉任务,在承办这些职务犯罪大案、难案中得到进一步磨炼,受到好评。 严谨和勤奋是郑莉萍工作的特点。公诉工作既是一项重活,也是一项细活,更是一项难干的活。为了干好这项工作,她勤奋努力,认真负责,唯法唯实。每个公诉人都有自己的风格,郑莉萍在公诉中形成“严谨、干练、细腻”的作风,缘于日常工作中的“三勤”:勤问、勤查、勤思考。对自已承办的每一个案件都仔细推敲,精心求证。在熟悉案情的基础上,认真地做好审查报告,对形成的法律文书,一丝不苟地反复核对,对有疑点的证据从不放过,坚持主动调查核实,查微析疑,扎实办案;她注重出庭公诉技巧和谋略的灵活运用,对每一宗案件都精心准备庭审预案。在坚持不懈的努力下,她的办案能力不断提高,出庭公诉水平渐入佳境。2007年,郑莉萍在承办县某单位范某等四人职务侵占大案中,本院反贪局以贪污罪移送审查起诉,四名被告人在审查起诉阶段均出现了翻供、串供,且有备而来,聘请了四名远安知名律师担任辩护人。办理此案时正值酷暑,为了获取充分证据,形成完整、确凿的证据锁链,她同反贪部门人员一起顶着炎热,多次奔赴外地调查核实并补查证据,固定关键证人证言,核实补查证据十余份, 同时经过细致审查分析,认为其四人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遂改变定性起诉至法院。在开庭审理此案过程中,面对四名辩护人的多方质疑和无罪辩护,四名被告人的全体翻供,她沉着冷静,巧妙讯问,使被告不能自圆其说,运用证据予以有力反驳,九个小时的庭审,一场智力和毅力的较量,一场体力与脑力的博弈,从讯问到举证,从公诉发言到法庭辩论,她寸理必争,步步为营,在有力的指控和精心准备的答辩下,使被告人由无罪狡辩到最后陈述从轻处罚,法院最终以职务侵占罪对四被告人作出了有罪判决。 三、秉公执法,思想品质好 在办案部门工作,郑莉萍时常提醒自己,要严格执法,遵守办案纪律,不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她始终坚持一条原则,少交际,慎交友,老实做事,清白做人。承办人在审查案件中,手中具有一定的权力,尤其是主诉检察官,更是赋予了较大的公诉主动权,因而在办案中会经常面临各种各样的考验,每当遇到这种情况,她总是告诫自己,秉公处理,不拿法律作交易。她给自己约法三章:有关案件的吃请不去,有关案件的礼物不收,有关案件的说情不听。不为情所动,不为利所诱,不为势所压,做公正、清廉、严明的检察官,她总是这样要求自己的。曾有朋友为案件找到她,为当事人说情,请她帮忙在起诉环节消化处理或是从轻处理,并承诺事后感谢,她断然拒绝,因此得罪了朋友,朋友说她情面太陡,不够意思。郑莉萍身上有股倔劲,有强烈的正义感和使命感,充满激情。审查起诉工作站在打击犯罪的第一线,经常面对各方面的压力,正是靠这股倔劲使她大胆办案,严格执法。曾经在审查起诉曾某非法持枪一案中,发现许某除出借给曾某的一支枪外,还另外非法持有一支枪,通过补查了相关材料,证实许某涉嫌非法私藏枪支罪,且属情节严重情形,遂要求公安机关对许某补充移送审查起诉。在追诉许某的过程中,因许某曾担任过村支书,其子也任过治保主任,有一定关系,说情阻挠的人纷踏而至,有人曾劝她放弃,睁只眼闭只眼算了,何必得罪人,自找麻烦,更何况追诉如果不成功,还会影响案件质量。而公安机关在补查移送后又打退堂鼓,要求撤回此人。但她不为外界的干挠所影响,凭着对案件的依法判断,大胆追诉,并说服公安机关联合补查材料,查清犯罪事实,做到了证据确实充分,最后将许某诉至法院,法院以非法私藏枪支罪判处许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四、爱岗敬业,奉献精神好 在大家眼中,都知道公诉工作苦、公诉工作累,工作要求高,在公诉岗位,郑莉萍始终保持积极的心态,从未有过后悔和埋怨,而且越干越精彩。三年的公诉岗位砺练,使她体味到公诉工作的艰辛和责任,感受到公诉工作的神圣和伟大,也领悟了作为一名公诉人的骄傲和自豪,成为一名优秀的公诉人是她孜孜以求的目标。在科内,分给她的不论简单的案件,还是重大疑难案件,她总是欣然接受,认真对待,对办案有着特有的情愫。在承办原当阳市法院王庭法庭庭长陈某民事枉法裁判、执行判决滥用职权案中,对从未办理过此类渎职案件的她来说无疑是一次挑战,她一头扎进案件里,熟悉相关的法律和司法解释,查阅大量的渎职犯罪案例,请教民事审判及执行中的程序问题,并主动同院内业务科室的办案人员就此案进行交流和探讨,听取分析意见,在市院公诉处的指导下,多次斟酌和完善起诉书和庭审预案,认真完成了交办案件,此案的庭审,全市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及县法院全体中层干部到场观摩,她举证充分,答辩有力,出庭规范,得到了充分的肯定。 2007年公诉科从五人减至三人,而案件数却比往年大幅度增加,在科内数她最年轻,她主动承担了内勤工作,在科长因家里特殊情况请假期间,科内只剩下两个人,她勇挑重担,一方面要主持科内工作,另一方面要承办案件,她加班加点,放弃休息,一心伏在工作中,本来已很严重的颈椎病再次诱发,她不顾头晕目眩,恶心呕吐,却未请一天假,白天工作,晚上做理疗,一个多月坚持,不仅保证科内工作正常运转,保证所有的案件在法定时限内诉出,并且确保了所诉案件的质量。 都说检察工作难干,尤其是对女性来说更是如此,在生活中要扮演着不同角色,为人女,为人母,为人妻。有时家庭工作二者不能兼顾。父亲两次住院,身边只有她一个女儿,当时科内只剩两个人,她却未请一天假去照顾,只有丈夫一人代为看护。正值参加全市优秀公诉人选拔赛,最后一场控辩赛时,在宜昌读书的儿子因病发烧打来电话,她没顾得上,等控辩赛和全市公诉工作会议结束后,她赶往学校将儿子接出到医院,儿子已高烧40度……对家人她是深深的歉意。她爱岗敬业,不计个人得失,不论是在后勤岗位,还是在办案部门,不论是当内勤、办案人员,还是当主诉检察官、副科长,把每个角色都扮演得很好,把每个岗位都干得有声有色。 五、求真务实,群众反映好 在办理案件中,郑莉萍不是简单地就案办案,将案件审结了事,她注重改进办案方式,探索办案新途径,灵活适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在办理阮某、李某、程某、郑某四人盗窃一千余元一案中,犯罪嫌疑人程某因顾虑自己和家人面子,而故意将此事推诿他人以图减轻罪责,郑某离异后孤身一人生活,对生活失去信心,想破罐子破摔,李某系下岗后再就业工人,非常担心因此而再度失去工作,而失主张某系农民进城从事小本经营,起早贪黑,被盗后丧失了继续经营的本钱,只好关门歇业。针对该案中的从犯李某、程某、郑某三人不同的现实状况及心理情况,她分别多次与之交谈,进行耐心细致的法制、思想教育工作,促使三人认罪悔过,交来悔过书,并积极赔偿了被害人的全部损失,使被害人得以重新开门营业。在审查完毕后提出了分案处理意见,该院最终对其三人作出了相对不起诉处理,对主犯阮某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在办理蒋某故意伤害一案中,蒋某系七十岁老人,因田堤上的枸树与同组村民姜某发生争执而动手伤人。受理此案后,她和科内同志共同探索调解和解新途径,联系并指导当地村委会进行民事调解,促使双方达成民事调解协议,并解决了矛盾根源(树木归属)问题,化解了双方矛盾,同时将不起诉公开审查融入刑事和解中,在征求各方意见后,经检委会决定对蒋某作出了相对不起诉处理。以上两案的成功办理,在当地收到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在公诉工作的三年来,同事换了一个又一个,无论是谁,郑莉萍都能和他们一道同舟共济,团结协作,共同进步。她积极帮助他人,毫不保留,将自己的经验传授他人,将别人的案件当作自己承办的案件一样来探讨分析,常常争得脸红耳赤;身为副科长,她以身作责,勇挑重担,为科长当好参谋,协助抓好科室管理,协调与法院和公安的关系。经常听到院内同事说“郑莉萍是块干公诉的料,早就应该干公诉”,公安的同志说“郑莉萍在工作上太较真”,法院刑庭的同志说“郑莉萍在工作上往往得理不饶人”。 郑莉萍就是这样,一名普通的女检察官,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成绩,她热爱这个职业,她喜欢公诉人这个称号,她常说,人生,每一步都是新的起点,她相信,执着才能成功。公诉之路艰辛而漫长,她将继续在这个捍卫法律的尊严的岗位上,以饱满的热情,昂扬的斗志,迎接工作中一个又一个挑战,用实际行动实践着自己的人生信条,展示新时期女公诉人的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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