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案件报道>正文
一男子凌晨抢劫好友母亲 点击:
善良儿子接朋友回家住 哪知竟引“狼”入室一男子凌晨抢劫好友母亲
远安男子杨某将外地朋友带回家住,哪知竟是引“狼”入室,“朋友”趁其不在家,暴力抢劫其母亲。 近日,孝感男子夏某被远安县法院一审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1000元。 经依法审理查明:夏某与杨某原系朋友,2008年2月15日,夏到远安后一直住在位于鸣凤某单位院内的杨家中。22日晚,夏在杨家饮酒后又外出饮酒,23日凌晨返回杨某家,当时杨某外出未归,夏手持折叠刀找杨母索要现金,杨母说无钱未给,夏即使用暴力,并用刀将杨母刺伤,杨母被迫交出现金213.5元。夏劫得现金后逃离现场,后被抓获。经鉴定,杨母所受伤为轻微伤。